为进一步加强十大网赌信誉老品牌网站本科生的培养工作,构建全员育人的本科生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自2013级起,在我院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导师配备原则
1. 新生入学后,为每名学生配备导师,指导周期二年。学生进入大三后,重新选择毕业论文导师,指导周期二年。
2. 我系全职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3. 本科生导师的配备由学院调配。
4. 导师指导周期内遇有特殊原因,经数学系研究批准,可以调换导师。
二、导师工作职责(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心理辅导)
1. 新生入学时及时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特点,使学生尽快完成中学到大学的过度,并对未来的学习生活有所了解。
2. 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言传身教,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3. 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地引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目标,确立正确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指导学生科学规划大学生涯。
4. 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适时给予学生帮助、指导,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导师要给予重点指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5. 每学期开学必须与学生见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与新学期的计划。每月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
6. 导师应向学生介绍数学学科的教学内容、方向和发展前沿,使学生及时了解和明确专业的学习内容与发展方向。
7. 帮助本科生选择专业是导师最重要的职责,导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在学生选择专业时提供建议。
8. 毕业论文导师应把握好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环节。
9. 每学期结束前,导师撰写指导记录,并就学生的学习、参加科研训练以及思想生活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导师工作考核
1. 每年年终时,按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数给予相应教学工作量核算。
2.每年度组织学生对导师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十大网赌信誉老品牌网站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